刘俊(1970.6—),男,江西南丰人,法学博士、三级教授,江西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学科带头人。主要从事“三农”法治、知识产权法研究,担任中国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江西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江西省依法行政工作评审专家,南昌市、抚州市仲裁委和赣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有过兼职律师和人民陪审员经历。
先后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在《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江西社会科学》、《农村经济》《青海社会科学》等CSSCI来源期刊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主编)学术专著、法学教材3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各1项,主持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级课题10余项,完成地方立法调研项目5项,负责起草地方立法1项,主持获得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3项、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其他科研奖励多项。指导研究生获批省青马工程项目3项,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