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高雪妍发布时间:2024-03-30浏览次数:10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 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及专业代码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365

55

83

法学-030100

331

47

71

法律(法学)-035102

331

47

71

法律(非法学)-035101

331

47

71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

350

51

77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350

51

77

三、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学院联系方式:0791-83852796

四、复试时间

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法律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的复试时间为2024330-31日;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和学科教学(语文)硕士的复试时间为202446-7日。

调剂生复试时间为2024411-12日。

专业及专业代码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

法学-030100

2024330-31

2024411-12

法律(法学)-035102

法律(非法学)-035101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202446-7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五、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文法与艺术学院。

1.必交的材料有:

初试准考证;

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

《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

2选交的材料有: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享受加分政策或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复试内容

1. 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难易程度执行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未达到3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430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南昌市经开区枫林大道892号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791-83852796;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将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名额以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1. 调剂系统考生范围

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

2. 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

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

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6)符合上述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我院实行以下调剂遴选办法:

① 法学学术型硕士调剂遴选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本科阶段就读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优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

② 法律专硕调剂遴选

对申请我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③ 国际中文教育专硕调剂遴选

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即优先考虑考生一志愿报考国际中文教育的调剂考生。如果一志愿报考国际中文教育的调剂考生数未达到调剂名额计划数,可适当放宽接受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语文)的调剂考生。

八、录取公示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0.6 +(复试成绩÷1.8)×0.4

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成绩

2.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及格线为108分)。

3.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430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研究生院网站指定的二维码)。



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1.举报电话和邮箱

0791-83897638(陈老师);

举报邮箱:xschen@ecut.edu.cn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