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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
04.07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复试分数线,结合我院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学院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仅招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仅招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全日制)有调剂名额。我院接收调剂的学科(类别、领域)执行的是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欢迎广大考生积极申请!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括单科和总分)。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并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统考英语的考生调剂。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①法学要求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为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的考生优先),且调入专业代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必须相同。②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③国际中文教育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024
04.01
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第一批)
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硕士第一志愿复试已完成,现将考生复试结果公示如下: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公示(第一批).pdf
2024
03.30
文法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二、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 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A类考生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中国语言文学-0501003655583法学-0301003314771法律(法学)-0351023314771法律(非法学)-0351013314771国际中文教育-0453003505177学科教学(语文)-0451033505177三、复试方式2024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学院联系方式:0791-
2023
11.21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一)中国语言文学一、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李舜臣教授答辩委员会委员:刘悦明教授、涂育珍教授、刘艳红副教授、顾明佳副教授、答辩委员会秘书:张立刚博士二、答辩研究生基本信息序号专业研究生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导师1中国语言文学颜佳《五灯会元》语用探析李旭三、答辩时间与地点(一)答辩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下午3:30-4:30(二)答辩地点枫林校区文法楼205室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二)法律(法学)一、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孔庆波高级法官(企方)答辩委员会委员:程锋高级律师(企方)、刘俊教授、顾文斌教授、颜河清副教授答辩委员会秘书:郑华博士二、答辩研究生基本信息序号专业研究生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导师1法律(法学)黄小平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领域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完善黄胜开三、答辩时间与地点(一)答辩时间2023年11月21日(周二)下午4:00-5:00(二)答辩地点枫林校区文法楼301室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三)学科教学(语文)一、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刘文辉教授答辩委员会委员:李小兰教授、李
2023
08.15
关于成立文法与艺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的通知
经 文法与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将文法与艺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名单公布如下:组长:徐国华朱青成员:刘俊、陈小松、唐东堰、闻慧莲、涂育珍、张立刚、单宝龙、顾明佳、陈凌 文法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2023
08.15
文法与艺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副教授资格条件第一条评定原则对本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发表和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论著;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人才培养质量高,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积极进行访学或学术交流,提升国际交流能力,提高学校知名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本院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作风端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师德师风优良,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师德师风如有不良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1.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和教师职业道德( 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1 )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教师职业道德 ( 师德考核)基本合格者、教学事故者,延期1 年申报。(2 )
2023
07.03
关于成立文法与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章程》相关规定,经 文法与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将文法与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如下:主任委员:涂育珍教授(博士)副主任委员:徐国华教授(博士)、刘俊教授(博士)委员:吴萍教授(硕士)、李小兰教授(博士)、黄胜开教授(博士)、谢青霞教授(硕士)、陈凌副教授(博士)、顾明佳副教授(博士)、张卿副教授(硕士)、李旭副教授(博士)秘书:顾明佳 文法与艺术学院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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